昨日,市人力社保局、市财政局发布《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》。根据政策,从2021年1月1日起,市区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调整到310元,每人每月提高50元;桐庐县、淳安县、建德市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275元。本次调整2021年新增财政支出4.16亿元, 惠及全市47.66万名城乡居保参保人员。

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,在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、调节社会收入分配、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。

据了解,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于2010年建立,制度实施至今经历8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待遇。今年,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大幅提高,创历史最高水均调整额全省第一。在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背景下,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。(记者 傅凌波 通讯员 沈明海)

关键词: 养老金标准 每人每月 养老保险 城乡居保